【公告】兆赫接獲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書

日 期:2023年01月04日

公司名稱:兆赫 (2485)

主 旨:兆赫接獲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書

發言人:何文順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上訴人:兆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上訴人:上禾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上字第1061號

4.事實發生日:112/01/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上禾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嘉太廠房新建工程(下稱「系爭工程」),因系爭工

程就工程款等事項發生爭議。本公司對民國110年8月31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建字

第11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於民國111年12月7日言詞辯論終結,

判決如下:

(1)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給付部分及該部分假執行之宣告暨訴訟費用之裁判(除確定部分

外)均廢棄。

(2)上開廢棄部分,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3)第一、二審訴訟費用(除確定部分外)均由被上訴人負擔。

6.處理過程:本判決為第二審判決,當事人得依法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