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元隆向關係人取得供營業使用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3年10月06日

公司名稱:元隆 (6287)

主 旨:元隆向關係人取得供營業使用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范權奏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楊梅幼獅廠:係座落於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429號,以下稱『標的廠房』。

2.事實發生日:112/10/6~112/10/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標的廠房租賃土地面積約為2,854.9400平方公尺,折合863.6194坪、

租賃建物面積約為9,619.9900平方公尺,折合2,910.0470坪

每單位價格(未稅):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以下同)701.88元;每月租金2,043,000元。

交易總金額(未稅):租賃期間(民國113年起租10年)總租金245,16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灣福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福雷電」)

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直接持股43.36%之大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為關係人交易對象之原因:關係企業楊梅幼獅無塵室廠房,

是半導體設計規格的廠房,符合本公司取得資產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時程。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巨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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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無

前次取得日期:N/A

前次移轉金額:N/A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租賃契約書付款

契約限制條款:N/A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N/A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本公司向關係企業承租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依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辦法規定,委託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出具不動產租金估價報告書,雙方參酌專業估價機構出具之估價結果

決定租金,並委託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租賃使用權資產報告書,

以及委託靜誠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意見書,以說明本交易條件之合理性。

決策單位:元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機構: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使用權資產估價金額(未稅):新台幣199,905,337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胡純純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戴德梁行事務所:(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靜誠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靜誠會計師事務所:林宜靜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靜誠會計師事務所:高市會證字第0977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解決現有廠房不足及取得未來擴充產能之空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2年10月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2年10月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99,905,337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