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重要子公司旺星控股有限公司增資100%轉投資之兆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12日

公司名稱:兆利 (3548)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旺星控股有限公司增資100%轉投資之兆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發言人:陳穎萱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3/11/12至民國113/11/12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旺星控股有限公司增資兆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4,5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兆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13,5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4,500仟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及銷售元件器材專用材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新台幣1,082,839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新台幣402,123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新台幣289,297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皆為兆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0%轉投資之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營運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美金4,500仟元,得依資金需求分期投資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13/11/12董事會決議通過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營運需求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2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2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1,615,594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44.45%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1.60%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8.45%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1,469,636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22.36%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9.65%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5.88%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0年:新台幣36,348仟元

111年:新台幣426,337仟元

112年:新台幣663,943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10年:無

111年:無

112年: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