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中電(1611)現金減資10%,舊股最後交易日9/9,新股9/21上市買賣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9/07/22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民國(以下同)109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業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9055號函申報
生效,茲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
序」之相關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358,595,268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以下同)10元,共計3,585,952,68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358,595,26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5,859,526股,用以
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改善各項財務指標及考量財務槓桿之運用;依公司法
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10%。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減資後換發股數計322,735,742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3,227,357,420
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
預計每仟股退還現金1,000元;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
換股停止過戶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
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以該面額承購。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09年09月09日。
(2)減資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9年09月10日起至109年09月18日止。
(3)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09年09月13日(因最後過戶日109年9月13日適逢星
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09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止前駕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9年9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9年9月14日起至109年09月18日止。
(5)減資換股基準日:109年9月18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09年9月21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9年9月25日。
六、換發程序及手續:
(1)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2)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現股舊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
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存摺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3)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
申請書、證明文件(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 、集
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
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4)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9年9月25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
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八、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
分配,非本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
東所在地國家稅法規定依法申報。
九、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
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之。
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9/09/18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9/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9/18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09/09/21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22,735,742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