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凌與中揚光達和解撤回告訴,雙方稱不影響業務
【財訊快報/記者戴海茜報導】佳凌( 4976 )與中揚光( 6668 )同步公告指出,佳凌前員工現為中揚光員工,因涉侵害佳凌營業秘密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雙方已簽訂保密的和解協議書並撤回對中揚光電案件告訴,對兩家公司財務及業務均無重大影響。 佳凌公告指出,前員工現為中揚光電員工因涉侵害佳凌營業秘密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相關案件包含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智訴字第20號及109年度智附民字第18號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已簽訂保密之和解協議書,佳凌將依該和解契約書的約定,撤回對中揚光電案件之告訴,其他部分因涉及當事人機密,就和解內容予以保密。
中揚光電指出,員工及公司因涉侵害佳凌營業秘密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案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審理。此部分公司業已分別於108年10月16日及109年5月22日發布重大訊息揭露。案件審理過程中,中揚光委請律師處理訴訟程序,今日與佳凌等就侵害營業秘密相關案件包含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智訴字第20號刑事案件、109年度智附民字第18號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已簽訂保密之和解協議書,雙方履行和解契約書之相關約定,並撤回相關訴訟案件,其他和解內容因涉及保密事項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