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鴻工業: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4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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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1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98,337,112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訂於民國104年8月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

二、茲訂定民國104年7月19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4年7月15日起至104年7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4年7月14日(二)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7月1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俾可享配息之權利。

三、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