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知識+】桌球團體賽規則複雜 出賽順序怎麼排考驗各隊

文/Rieder

巴黎奧運桌球賽,共分為5個比賽項目,分別為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團體、女子團體與混合雙打。桌球雖然歷史悠久,其淵源是從網球演進而來,但即便早在1926年就舉行了國際邀請賽,並成立國際桌球總會,不過卻直到1988年才首度在漢城奧運中成為正式比賽項目。

莊智淵在巴黎奧運男子桌球團體賽事和徒弟高承睿搭檔 (Photo by JUNG Yeon-je / AFP) (Photo by JUNG YEON-JE/AFP via Getty Images)
莊智淵在巴黎奧運男子桌球團體賽事和徒弟高承睿搭檔 (Photo by JUNG Yeon-je / AFP) (Photo by JUNG YEON-JE/AFP via Getty Images) (JUNG YEON-JE via Getty Images)

由於桌球技術技巧,重視旋轉與速度,因此在發展的歷史中,規則與器材限制都不斷的演進,包括像比賽從單局21分、每人5次發球一輪,改由單局11分制、每人2次發球一輪;發球時,需至少離開非持拍手掌16公分,下降時才可擊球,且不得用服裝或身體來阻擋對手的視線。

器材上,包括比賽用球直徑從38毫米放大至40毫米,近年則將比賽用球材質改為塑膠,也讓直徑略放大為40毫米以上;球拍也經過多次規則改革,禁用低摩擦力的長顆粒膠皮,也禁止膠皮另外塗用有機溶劑的澆水,這些規定的改變,都是為了讓桌球比賽能夠來回更多球數,增加比賽的可看性並提升節奏。

在巴黎奧運比賽中,單打採7局4勝制,先取得4局者晉級。團體賽規則較複雜,3名球員組隊,規則比照2018年世界桌球錦標賽新賽制,依序為1場雙打、4場單打,每場比賽都採5局3勝制。賽前兩隊先抽A、B、C簽或X、Y、Z簽,首戰雙打出賽的選手,就為BC vs. YZ,次戰的單打,則必須為雙打未出賽的球員上陣,出賽組合為A vs. X。3戰的單打,則由雙打的其中1人出賽,對戰組合為C vs. Z。之後4、5戰,則分別為A vs. Y、B vs. X。

這樣的團體賽規則,與過去先進行單打賽制不同,過往團體賽先進行單打,各隊習慣把最強的1、2號選手放在前2戰的單打搶勝,雙打再視狀況調配;而現在的新賽制,雙打在首戰,且會影響到單打的出賽順序,讓比賽過程變數更多。

巴黎奧運中華隊的男、女桌球組合中,男子代表由力林昀儒、高承睿和莊智淵組成;女子代表則是鄭怡靜、簡彤娟和陳思羽。男子的林昀儒、高承睿,女子的鄭怡靜、簡彤娟,另外還需要負責單打項目;混雙則由陳思羽與林昀儒搭配成軍。陳思羽雖然個人排名下滑,落居台灣第4,但因為她與林昀儒取得混雙參賽資格,所以是團體賽的當然成員,而保住參賽資格。

43歲的莊智淵,是第6次出征奧運,不過這次他中斷5屆男單出賽紀錄,他個人最佳成績為2012倫敦奧運的第4名。莊智淵此次因排名在徒弟高承睿之後,因此只能出賽團體賽,不過莊智淵說:「誰來打都一樣,希望他能放開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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