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華映欠薪,員工靜坐大同總部抗議,大同(2371)呼籲政府釋疑以儘速解套

【財訊快報/記者王宜弘報導】大同(2371)旗下面板廠華映因不敵市場壓力,停止營運,欠員工薪資,員工週五(15日)赴大同總部靜坐抗議,大同旋即發出聲明稿表示深感遺憾,亦對華映員工處境表示同情,表示在法令允許範圍內,將會盡全力協助華映員工。

大同表示,該公司是華映的股東,依法為債權人,在法令允許的範圍內,會持續盡全力協助華映員工爭取權益。該公司說,勞動部與桃園市府要求大同以企業社會責任而先墊付,如該要求不違法,大同自當遵循。惟金管會要求大同董事會需依資金貸與辦法,評估風險性、合理性與必要性,以及對大同股東權益的影響性,由董事會決議行之。

大同指出,該公司已遵旨意依相關法令對以下適法性關鍵問題尋求各相關政府機關函釋中:一,一般資貸是營運上需要短期融通,華映已停止營運,法令是否可予適用 ?二,大同如果依據法令可予代墊,是否與墊償基金有同等的優先受償權?不會侵及股東權益?如無優先受償權,則受償時間與比例無法確定,恐有侵害大同股東權益之風險。

三,貸後管理如何適用於停止營運的對象?法令如何遵循?四,政府機關如同意大同可予墊付,將來若有大同股東認為有損股東權益,大同得否以公司係應政府機關要求善盡社會責任阻卻違法?

五,墊償基金是由各企業主基於互助「依法」每月按「工資比例」提繳,之後再由雇主於規定期限內償還墊償款,墊償代付的申請為被欠薪員工之權利,華映員工向政府提出申請墊償基金先墊付,華映「為最終給付義務人」,仍須償還基金之墊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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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映過去皆有依法提繳墊償基金,現今華映與其聘任之商仲正全力處分資產,資產能順利處分, 當可償還華映對員工債務。惟資產處分需要時間,若未及時效,先由墊償基金代付,後由華映償還,是政府「設置墊償基金」關懷勞工的美意,亦是華映員工權利。華映有決心與能力處分資產以償還, 有心人士實不應曲解為全民買單。

大同呼籲,唯有懇請相關政府機關盡速予以認定與解釋,解除適法性的疑慮,各方困局才能在最短時間解套。

此外,大同認為,在華映資產價值足敷償付各優先債權人含華映員工之債權前提下,政府機關是否用心考慮協調相關部會,研議其他權宜融通方案可採,既可立即幫助華映員工受償免除上街陳情之勞,政府財庫又不會損失分毫,是不能或不為也,自有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