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管會來函駿熠電未依規定(補行)申報111年第3季財報及111年度財報事宜

日 期:2023年04月11日

公司名稱:駿熠電 (3642)

主 旨:金管會來函駿熠電未依規定(補行)申報111年第3季財報及111年度財報事宜

發言人:邵大海

說 明:

1.主管機關准駁日期:112/04/07

2.延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11年第3季及111年度

3.主管機關是否核准公司財務報告申請延期公告(是/否):否

4.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財務報告申請延期公告者,

其核准展延期限:NA

5.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財務報告申請延期公告者,其核准內容與公司

申請內容有無差異(無/有):不適用

6.主管機關核准內容與公司申請延期公告之內容有所差異者,其差異內容說明:不適用

7.主管機關否決公司財務報告申請延期公告者,其原因與公司因應措施:未依金管會

112年3月16日金管證審字第11203351161號函期限補行公告申報111年第3季財務報告,

及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告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主管機關限期

本公司於函文收受送達之日起30日內補行公告申報。屆期仍未辦理補正,將依證券

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

公司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委請會計師進行111年第3季核閱及111年度查核程序,待前述

程序完成,將依法完成決議程序後即行補正公告申報。

8.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管證審字第1120338385號函辦理。本公司於112年4月11日收到

金管會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