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彰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3年03月17日

公司名稱:永彰 (4523)

主 旨:永彰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江威龍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八鄰崙坪140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金額報告。

(4)「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修訂報告。

(5)「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報告。

(6)董事酬金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受理期間自112年03月21日起至112年03月31日止。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2年03月31日下午4時前送(寄)達本公司提案受理處所「群益

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並敘

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限時掛號函

件寄達。

(2)受理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敘明董事(含獨立董事)

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受理期間自112年03月21日起至112年03月31日止。

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12年03月31日下午4時前送(寄)達本公司提名受理處所「群益

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並敘

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

字樣並以限時掛號函件寄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