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詮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3年08月03日

公司名稱:上詮 (3363)

主 旨:上詮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王詩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公司擬發行新股1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依相關法令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15%,

計1,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10%,

計1,000仟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75%,計7,5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之股東名冊記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

本次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

價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運用計畫、

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

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

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