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董事會通過向台灣創新發展取得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段土地,交易總金額約7.6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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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1)台開-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關係人重要子公司台灣創新發展 (股)公司取得花蓮光華樂活創意園區相五土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段二小段139、140、143、144地號土地四筆
2.事實發生日:106/10/30~106/10/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39、140、143、144地號土地面積合計:11496.77平方公尺、約3477.77坪
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220,00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65,110,03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灣創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為花蓮光華樂活創意園區之整體開發,故選定子公司為交易對象。 交易標的係子公司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購,交易對象與台灣土地開發(股)公司與台灣創新發展(股)公司均非屬關係人,於102年1月3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移轉金額合計新台幣132,155,371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無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約定方式給付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規定,議價、估價師事務所鑑價金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泛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總價新台幣765,110,03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鐘少佑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1北市估字第00018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花蓮光華樂活創意園區之整體開發。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6年10月30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6年10月30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80,112,251元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80,112,251元
26.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