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起台一及必翔併案停止買賣、麗臺恢復普通交易,倫飛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自106年8月17日起,台一及必翔併案停止買賣,麗臺恢復普通交易,倫飛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臺灣證券交易所形式審閱國內上市公司(除金融保險業34家公司申報期限至106年8月31日外)106年第2季財務報告之相關處理如后:

一、併案停止買賣: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613)及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1729)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下稱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等公司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06年第2季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6年8月17日起,將上開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二、恢復普通交易方法:麗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465)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二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其上市有價證券原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原因業已消滅,且無其他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6年8月17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券恢復普通交易方法。

三、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倫飛電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364)之上市有價證券業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該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有同細則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6年8月17日起,將其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上市有價證券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