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業務疏失 金管會再罰3券商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017年6月15日電)可轉債承銷配售弊案多,金管會最新公布對國泰、富邦、台新3家券商予以警告;金管會迄今已開罰14家配合遠銀辦理可轉債詢價圈購配售的證券商。

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金管會金檢調閱遠東銀行的通話紀錄時發現,國泰、富邦、台新3家券商都有配合遠銀辦理詢價圈購配售一事,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3家公司都被處以警告處分。

周惠美說明,當券商被警告後,不能申請增加業務、不能增設分支機構,且3個月內不能申請轉投資、辦理增資募集公司債等。

根據金管會統計,現有多達14家券商配合遠銀辦理轉換公司債詢價圈購配售的情況,且牽涉的發行公司多達27家。

周惠美表示,14家券商中,金管會對認罪的9家予以糾正的處分;另外,5家給予警告以上的處分,其中包括國泰、富邦、台新、兆豐都是警告,康和證券因樂陞可轉債案遭限制業務。

至於是否對遠銀開罰,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對遠銀的處分先前已統包在去年底的樂陞可轉債案內,當時金管會對遠銀開罰新台幣1000萬元,並限制遠銀拆解可轉債業務,至今遠銀還不能承做新業務。

對於金管會裁罰,國泰證券表示虛心接受,公司未來會加強法令宣導、員工教育訓練及落實相關規範,同時國泰證券也在今天把兩名層級為協理及經理的不當員工,予以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