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鼎工程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公報之規定,提列應收款項減損損失

日 期:2016年08月26日

公司名稱:中鼎工程 (9933)

主 旨: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公報之規定,提列應收款項減損損失

發言人:蕭銘證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5/08/26

2.公司名稱:中鼎工程股份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臺證上一字第1051803943號函辦理,補充說明本公司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公報之規定,對逾期應收款項約新台幣13.86億元,已於104年

度提列新台幣8億元減損損失,並擬於105年度第3季提列約新台幣5.86億元減損損失。

6.因應措施: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該款項持續進行催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