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 台新金:財政部對官司勿再片面性放話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針對彰銀 (2801) 案,台新金 (2887) 今(5)日再度發布聲明稿表示,一切尊重司法程序與法院最後的裁定,也希望財政部不要一邊大喊要大家尊重司法、不要企圖影響法官判決,卻一邊不斷透過媒體,針對官司爭訟事項進行片面性的放話。

台新金表示,很遺憾財政部似乎仍舊執意做此操作,如財政部長張盛和昨日對媒體引述前監委投書,但事實上財政部早在1月13日就將該篇於2月1日才出刊之文章呈報法院作為附件,此舉對照財政部日前所言:「不要動員學界、業界人士在判決前做出影響判決的舉動」,實令人不知該作何反應。

台新金還表示, 現在已是資訊透明網路時代,幾乎所有與彰銀案相關的人、事、時等資料,任何關心本案的公民都可在網路上找到,財長在媒體上針對本案的發言是否客觀、屬實,此種行為是否妥當,甚或其所引用的前監委馬秀如的媒體投書內容是否公允、立場是否中立等,可交由社會檢視與公評。

台新金並呼籲,財政部勿再隨意引述與彰銀案無關的片斷細節而模糊焦點,台新金與財政部就彰銀董事席次的爭議中,台新金的立場始終一致,就是希望財政部遵守民國94年的書面承諾,即「只要台新金仍是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指派的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數之普董席次,以維台新金對彰銀之經營權」。

台新金再次呼籲,財政部誠信履約,以維政府威信,以維護台灣的投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