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積公司擬出售5.1%精材科技股權
日 期:2016年04月08日
公司名稱:台積電 (2330)
主 旨:台積公司擬出售5.1%精材科技股權
發言人:何麗梅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5/04/08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台積公司今(8)日宣布將出售5.1%精材科技 (精材)之股權。
台積公司於2015年11月20日購買OmniVision Technologies, Inc.
所持有之VisEra Holding Cayman, Ltd. 49.1%之股權以及
Taiwan OmniVision Investment Holding Co. Inc. (後更名為
積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之股權,因而取得10.2%精材股權。
其中的5.1%已於2015年11月30日出售,此次將出售之剩餘的
5.1%精材股權已於2016年3月30日解除閉鎖。
在出售上述精材持股之後,台積公司仍將是精材的最大股東,
持有約41%精材股權,而且在可預見的未來,台積公司並無進一步
出售該公司股權的計畫。台積公司將持續在影像感測元件與微機電
系統等領域與精材保持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