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協電子:同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4年06月1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3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64,828,827元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及其持股數每股配發現金0.90元。分配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不足一元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二、本公司104年06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茲訂定除息基準日為104年08月13日。

三、現金股利訂於104年09月11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