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光董事會決議派經理人陳偉望出任全通科技董事,同時解除其競業限制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711)永光-公告本公司第十五屆第十七次董事會決議:派公司經理人出任持股76.2%子公司全通科技(股)公司董事,同時解除經理人競業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104/04/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偉望董事兼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之全通科技(股)公司之營業範圍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代表本公司出任全通科技(股)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全體出席,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全通科技(股)公司係本公司持股76.2%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其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出任全通科技(股)公司董事生效日期為該子公司下屆董事改選日期10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