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程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45,625股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498)陽程-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9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645,625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屆滿一年仍在職,且達成下列條件者,可既得100%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104年度個人績效評核結果為B等(不含)以上。
(2)達成董事長依公司整體獲利狀況所訂定之集團獲利要求。
(3)既得期間未違反本公司工作規則及員工服務保密同意書之情事。
(4)10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若為虧損,視為未達既得條件,當年度股份本公司以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予以註銷。
(二)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處理: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5.員工之資格條件: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且於發行基準日前到職之全職員工。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以本公司104年3月19日董事會前一個月交易日平均收盤價61.3元為基礎,預估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為39,577千元,於既得期間一年內攤銷。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依目前已發行股份77,019,966股及所訂既得期間一年計算,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影響約0.51元。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盈餘分派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不予計入盈餘分派之計算。
(2)依信託約定,員工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無異議請求收買權或以其他方式之處分。
(3)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表決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法執行之。
(4)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本公司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