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接獲地政事務所通知,登記於前任負責人名下八筆農地等全數無法完成過戶登記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109)華豐本公司前任負責人之強制執行案件更新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1/24
2.公司名稱:華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前任負責人蘇明芬女士與前任副總經理郭枝芬女士間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後續更新說明如下:
1.本公司帳上持有八筆農地(彰化縣大村鄉上美段0040地號等)及兩筆附屬建物,配合法令農地持有之限制,登記於前任負責人蘇明芬名下,實際屬於公司資產。
2.本公司於107/01/04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後,即刻委任代書進行上述八筆農地及兩筆附屬建物之過戶登記程序,移轉登記至新任董事長名下。惟107/01/24傍晚接獲地政事務所通知,該批土地及建物全數無法完成過戶登記。土地登記謄本並記載一限制登記事項,事由為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於107/01/23發函通知辦理查封登記,債權人為郭枝芬、債務人為蘇明芬。土地登記謄本註記之限制事項登記日期為107/01/23。
3.上述土地之總面積為11,181平方公尺,取得成本為新台幣82,871仟元。建物總面積為2,164平方公尺,帳面淨值為新台幣3,464仟元。該些土地及建物目前皆未用於生產用途。
6.因應措施:
1.前揭土地及建物實際上屬於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已與律師研議,將積極採取適當法律措施保護公司權益。
2.本公司將密切關注事件後續發展,並依據重大訊息查證處理準則規定,更新發佈相關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緣起於本公司前任負責人及前任副總經理個人間之民事債權債務訴訟,與本公司營運無涉,且該些土地及建物皆非為生產活動使用。另該些土地及建物總計之帳面淨值為86,335仟元,本公司將持續評估後續發展之影響並更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