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創精密董事會決議修訂107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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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5)元創精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一O七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事實發生日:107/12/04
2.公司名稱:元創精密車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一O七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業經107年11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2).因主管機關要求依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金管證字第1070321630號函辦理修訂本辦法第四條。
6.因應措施:
此次修訂內容為第四條,對照表如下:
修訂前
第四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之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受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或留職停薪)者,喪失認購資格。
修訂後
第四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之員工(係指正職之正式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受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或留職停薪)者,喪失認購資格。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