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遭併購不復存在 奇異回歸本業

(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2015年4月17日專電)在台灣造成污染工殤案的美國無線電公司,1986年遭美國奇異公司併購後,早已不存在。當年奇異併購主要著眼企業多角化經營,拓展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市場所需。

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公司員工自救案纏訟10多年,台北地方法院最新判決RCA等公司應賠償5億6000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RCA成立於1919年,當時總部設在紐約。被美科技工業大廠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購併後,在1986年走入歷史,不復存在。時過境遷,將使台灣員工跨海求償更為困難。

翻開歷史,1980年代,面對日本強力競爭,原本生產重工電氣為主的奇異公司開始朝多角化經營,包括成立奇異資融(GE Capital),參與金融服務,也獲利不少。基於同樣理由,為了拓展美國國家廣播公司系統市場,奇異在1986年併購了以生產電器電視為主的RCA。

但受到2008年金融風暴波及,到2014年為止,奇異融資占奇異整體營收,從42%陡降到28%。奇異計畫以2年時間,處分手中大部分金融事業,奇異資融已在裁員中,並開始出售旗下265億美元不動產。

奇異希望儘速回到其根本產業-工業領域,維持世界重工大廠地位,在噴射發動機、石油鑽井設備及醫療器材等方面取得領先優勢。市場對於奇異此時重新評估其角色一點也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