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16「租賃」新公報2019年起取代IAS 17 這3個產業最受衝擊
配合我國 2018 年採用 IFRS 9「金融工具」及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以及 IFRS16「租賃」新公報取代 IAS 17,預計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金管會今 (20) 日表示,IFRS16 在「租賃」的認列有重大的改變,預期對營業租賃產業影響較為明顯,包括航空、海運及零售業等。
金管會表示,IFRS 16「租賃」新公報主要差異在於除租賃合約期間在 12 個月內或小額租賃外,承租人須將租賃資本化,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簡單來說,以往分類為「營業租賃」者,承租人僅認費用不認資產負債 (俗稱「表外處理」),採用新準則後,承租人原則上皆必須將租賃反映於資產負債表上。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IFRS 16「租賃」新公報預計對租賃較多、且目前分類為營業租賃者影響較為明顯,包括航空、海運及零售業等。
以營業租賃取得營運所需飛機的航空業為例,過去在財報上僅須揭露「承租」飛機的資訊,從資產負債表上並無法得知營運必要的飛機所產生的資產及負債,但在採用新準則後,則需要於帳上反映承租資產所產生的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