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學歐盟納入「房價」?央行打臉並拋3點澄清:目前CPI已可部分反應房價走勢

學者呼籲主計總處仿效歐元區著手試編「房價」納入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提供央行作為貨幣政策的參考指標,但央行今日發布3點說明,表示房價非CPI衡量範圍,居住服務價格(如「房租」)才會納入CPI編算。

此外央行也強調,台灣目前已將「自有住宅設算租金」納入CPI統計,已可部分反應房價變化趨勢。歐洲目前試編納入的「房價」,也只是納入「自有住宅設算租金」,而非市場所認知的房屋買賣價格,因此認為學者說法有偏誤,特此澄清。

學者呼籲主計總處仿效歐元區著手試編「房價」納入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資料照片:中央社
學者呼籲主計總處仿效歐元區著手試編「房價」納入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資料照片:中央社

一、房價非CPI衡量範圍

央行說明,CPI是衡量一般家庭購買「消費性」商品與服務的價格變動情形,一般住宅市場房價屬資產價格,不會納入CPI衡量,住宅提供的居住服務成本如「房租」才會納入CPI。

房租則可分成租屋者支付的「實際市場住宅租金」與「自有住宅設算租金」,CPI若將上述二者同時納入,較能反映實際的居住服務成本。

二、已將「自有住宅設算租金」納入CPI統計,可間接反應房價

央行表示,主要國家統計機構編製CPI均已將「實際市場住宅租金」納入CPI計算;至於「自有住宅設算租金」,大多數國家則分別以不同的估算方法納入。

如台灣和美、日、英等多數國家採租金等值法;加拿大、瑞典、冰島等部分國家採使用者成本法;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少數國家採淨取得法;愛爾蘭等極少數國家採支付法。至於南韓、歐元區等則未納入。

央行經研處研究員說明,CPI指數納入「自有住宅設算租金」,已經可間接反應房價趨勢,如採「租金等值法」的多數國家,租金的漲跌會與房價有關,採「使用者成本法」也會納入房屋折舊、修繕、購宅等成本,都會部分反應到房價走勢。

三、歐盟試編也是納入「自有住宅設算租金」而非房屋價格

央行表示,歐盟統計局(Eurostat)與歐洲央行(ECB)等單位於10多年前開始合作研議將「自有住宅設算租金」納入HICP(即HICP+OOH),遲至近年方發布試編結果,但其仍存在若干問題尚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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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表示,目前歐元區對自有住宅成本的衡量,尚未能將資產性質(土地價格)與消費性質(房屋價格)做適當的分離。且歐元區自有住宅成本屬季度資料、延遲較久,若將其納入HICP計算,不利通膨指標的即時性。

因此,試編結果尚未被正式採用;HICP目前仍是ECB的貨幣政策主要參考指標。

央行研究員說,目前台灣的CPI指數已納入「自有住宅設算租金」,歐盟試編的指數也是納入「自有住宅設算租金」,與一般市場所稱的「房價」不同,且台灣的考量還比現階段的HICP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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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李瑞瑾:生於網路世代的新媒體人,曾在2家網路原生媒體就職,主攻證券、基金等領域,用最貼近生活、時事的角度看待財經資訊,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帶讀者學習投資理財、掌握最新金融市場脈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