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希望擁有祖克柏的權力 為何股東可能因此吃虧?
伊隆·馬斯克是特斯拉(TSLA)的代表人物,模糊了他個人聲望與品牌的身份。儘管他與這家公司及其7000億美元的市值密切相關,但有一件事他並沒有,而一些其他科技行業同行擁有的,是更多的控制權。
上周,馬斯克公開要求特斯拉董事會提高他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至25%,否則他將繼續在其他地方發展人工智能技術。
世界上最富有的人馬斯克迅速指出,這並不是關於金錢的問題。相反,他正在推動更大的決策權。事實上,他甚至提出了接收另一類股票的想法,這將給予他更多的投票權,而不會稀釋現有的特斯拉股份或迫使公司支付數十億美元的額外補償。
這種雙重類股模型是馬斯克的競爭對手Meta(META)執行長祖克柏所擁有的,他通過投票股獲得對公司的控制權。似乎馬斯克想要祖克柏所擁有的東西。但仔細觀察,這種安排其實是執行控制的局限以及創造不平等投票權的一把雙面刃。
歷史上,一些特定行業的公司使用雙層股權,包括所謂的「墮落行業」,如酒精和煙草,以防止內部貪汙,以及在家族在公開交易的報紙中爭奪對遺產控制的情況,尤其是像紐約時報(NYT)這樣的報商。
但在最近的幾十年裡,年輕公司越來越多地採用這種結構。
Super-voting的出現是基於一種信念,即初創企業的成功與創始人本身緊密相關,創始人的願景、推動力和領導力是公司價值的內在因素。
支持雙層股權的人之一個原因是初創企業往往高度依賴與股權相關的補償。由於經理和員工也是主要股東,領導人的激勵與提高股價、保持員工的積極性以及在他們自己的私利中積累財富是一致的。對於雙層股權的支持者來說,這種結構讓最能夠做出戰略決策的人負責,同時給予他們更多資本的存取權,而不會稀釋他們的影響力。
根據佛羅里達大學金融學教授Jay Ritter的數據,科技行業中使用雙層股權的首次公開募股(IPO)一直呈上升趨勢。數據顯示,在過去的10年中,採用雙層股權的科技IPO的比例平均約為36%,高於前十年的22%。
「投資者對科技公司使用雙層股權表現得比較冷靜,因為在美國,這類公司表現不錯。」Ritter指出,一些顯著的雙層股權範例,包括Meta和Alphabe(GOOG, GOOGL),其股價近年來已經翻了一倍。
根據Ritter的數據,從1980年到2020年,使用雙層股權的公司的表現優於單一類股,提供的回報分別約為30%和19%,這是根據IPO的收盤價的三年買入和持有回報的平均值。
然而,成功故事可能會反過來影響自身。支持擁有大多數表決權的股東經理人,使公司對執行權力的制約更弱。當股價上漲時,一位受制約較少的領導者可能是一件好事。但當前景不樂觀時,如果投資者被降為表決的少數,則他們幾乎無法對公司進行約束。
ISS-Corporate的董事Jun Frank表示,對雙層股權的一個主要批評是,它將股東降為二等公民。創始人和內部人員可以在風險較小的情況下保持顯著的控制權。而這種結構降低了公眾對公司的影響力。
授予高級主管超大權力的金融安排也可能引起嚴格的審查。2019年WeWorkIPO失敗的一部分與公司治理問題和多重股權有關,這使當時的執行長Adam Neumann擁有巨大的投票權。
在廣泛報導的醜聞和2017年前執行長兼聯合創始人Travis Kalanick被免職之後,共享巨頭Uber(UBER)取消了其Super-voting結構。
即使是使用雙層股權的公司,也認識到創始人和早期投資者擁有重大決策權的長期風險。越來越多這類公司依賴日落條款,當滿足某些觸發條件時,通常是創始人離開公司時,逐步淘汰多重類股。根據ISS-Corporate的數據,2023年,約52%的Russell 3000公司採用雙層股權結構,同時還有日落條款,這一比例比2021年的44%有所增加。
但相對弱勢的高級主管可能帶來其他危險,正如馬斯克在特斯拉目前的結構中所看到的那樣。他在公司的持股使這家汽車製造商容易受到外部公司的收購,他在X上表示。但是,通過增加股份,他仍然可以對他的權力進行約束,同時足夠強大以保護公司。
「如果我擁有25%,這意味著我有影響力,但如果投票反對我的股東數量是支持我的兩倍,我可能會被推翻。」他說。
(本文譯自Yahoo Finance,撰文者:Hamza Sha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