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油品案達成和解 統一 獲1.7億元賠償金

統一(1216)與旗下統清、統一超(2912),因受2014年頂新油品事件波及,造成商譽及業務重大損害,向頂新及其負責人、相關人員請求損害賠償,經法院多年審理,統一4日公告雙方達成和解,統一集團總共可獲得1.7億元的賠償金,擬規劃將相關賠償金扣除法院訴訟費用及處理成本後,全數投入公益事業及公益團體運用。

統一4日剛好進行除息,每股配發現金股息2.7元,除息後參考價為65.8元,受兩岸緊張升溫干擾,統一早盤股價以紅盤開出後,隨即面臨賣壓、股價翻黑,終場下跌0.7元、收在65.1元,暫時呈現貼息。

不過法人看好黃小玉、棕櫚油等食品原物料最近價格明顯回檔,有利統一成本壓力減輕,加上夏季飲料消費高峰、中元普渡檔期助攻,對統一營運後市不看淡。

統一主管表示,2014年9月頂新爆發油品事件,統一集團多家公司遭受波及,造成商譽及業務重大損害,為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並追訴不法責任,由旗下負責油品業務的子公司統清,委託律師對頂新及相關人員提出刑事告訴,刑事案目前仍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刑事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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