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設備》宏正首次期中配息 今年共配發7.8元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宏正(6277)於8月份董事會通過2020年第二季分派每股現金股利2.5元,有關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日前公佈董事長決定除息基準日為11月25日,預計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2月16日,若將配發2019年度獲利之5.3元股利計入,今年配發股東之現金股利共計7.8元。 此次為宏正首次採取期中配息模式,藉由提早發放現金股息及更為彈性之配發方式,與股東共同分享獲利並為股東帶來持續之穩定報酬。 至於尚未配發之稅後利益,宏正規劃使用於轉投資與宏正有綜效之標的、泰國第三地建廠與台灣廠區購置自動化設備等應用。泰國廠已完成整地並申請建造,預計含建廠設備總資本支出約在4億泰銖,明年首季可望正式投產,力拚2025年產能達5成以上。泰國廠土地是宏正早年持有,因此無額外支出,初期規劃新建一棟建物,並陸續將中國深圳廠低階產品移至泰國生產,包含KVM、CABLE等,因去年美中貿易戰25%關稅,導致成本提升,預期建廠完成後,明年首季投產,產能將達8%,並逐年提升到2025年達50%。目前宏正僅有中國深圳、台灣兩地生產據點,生產營收比重約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