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股》大同市場派:法治是民主基石和台灣核心價值!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經濟部於今日已正式宣布駁回大同(2371)對於股東會改選董事變更登記之申請,市場派也依照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於7月8日向經濟部提出申請。對於經濟部是否會准許這次市場派提出的臨股會申請?林宏信說:還是一句話,大有為的政府會做事,法治是民主的基石,更是台灣的核心價值! 三年前市場派新大同公司、欣同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全遭大同公司違法剔除,今年大同公司在6月30日召開股東會時,再次以違法刪除表決權的方式剝奪股東權利,欣同公司負責人,也同為律師的林宏信指出,金管會、投保中心、經濟部近日一致撻伐大同公司股東會荒誕無稽的過程,相信政府絕對會依法行政,捍衛全體股民權益。 對於外界關心何時召開股東臨時會進行改選董事,林宏信指出,已依照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於7月8日向經濟部提出申請。現階段主管機關對大同公司處分「全額交割」,「股務自辦」也因大同公司有重大違失將遭撤銷,投保中心更已向法院訴請解任林郭文豔董事職務,宣示林郭文艷執行業務有重大違反法令之情事,商業司也認定此次股東會出席數未過半,不可能完成董事改選,該次股東會所選的董事既然都不合法,根本無從向董事會請求召開。 林宏信強調,如果真的要貫徹基於落實我國股東行動主義,經濟部宜盡快准許新大同、欣同公司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規定自行召集股東會,以結束亂象,終止全額交割,維護廣大投資人最基本之股東權益,更藉此宣示我國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股東權益不容任意侵害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