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個人債務協商 展延至年底

疫情雖已逐步解封,但經濟受影響民眾可能仍需時間,金管會29日宣布,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三個月至六個月等紓困措施,受理申請期限從今年6月底延長至12月底。

原本銀行受理展延期限將在今年6月底到期,金管會29日邀集銀行公會及銀行,協調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延長到今年12月底。

協處機制適用對象,為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眾,範圍為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信用卡帳單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三至六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方面,本金或利息亦可申請展延三至六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申請不以一次為限,且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金管會強調,民眾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即今年12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已申請過展延的民眾,如果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也可在今年12月底前再次向銀行提出申請。金管會希望銀行協助客戶恢復疫後正常經濟運作,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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