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喊卡中新併 中信金:遺憾但尊重

【時報-台北電】台新與新光兩金控宣布「新新併」,中信金控殺出,金控史上首見「搶親」局面,但金管會16日宣布否准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讓此宗併購三角戀正式破局,中信金控發聲明表示遺憾,但尊重主管機關決議。

新光金控求嫁多年,原本是台新與新光金情投意合,未料中信金也表態收購意願,在8月22日台新與新光宣布「新新併」隔日,火速於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公開收購新光金,其中對價為1股普通股新光金,換發中信金普通股0.3132股,以及現金為每股4.09元,預估斥資1,314億元一次收購51%股權。

中信金後續在8月26日向金管會送件遞出申請,依規定在送件日隔日起算,金融會需在15個工作天准駁,原本預計9月16日此公開申購日生效,但金管會在9月4日發文要求中信金補件。後續中信金依照規定補件,原訂9月24日為金管會做出准駁決定的最後期限,卻意外提前在16日就宣布此案緩議,等於判中信金出局。

中信金透過聲明表示,有關16日金管會宣布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案予以緩議,中信金感到遺憾,但尊重主管機關決議。

至於為何提前?金管會說明,9月24日是最後的一定會公布結果的日期,但為何提早宣布,主要因為併購案有固定程序,所以會經過金管會業務會報,通常在周一舉行,如果未在16日業務會報通過,勢必要等到23日舉行,考量到中信金已補件一次,部分回答方式並未改變,因此在16日業務會報後,提前宣布結果。

但若台新與新光10月9日股東會未通過合併案,中信金仍有機會重新申請。對此,金管會指出,將根據中信金的併購計劃是否完善、是否具備足夠的整併能力來審查;以強調金管會政策目標還是鼓勵金融機構良性併購,也尊重市場秩序的併購。(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巫其倫、戴瑞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