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金回台 6月底917億、實質投資逾四成

【時報-台北電】依據財政部及經濟部統計數據,截至今年6月底,台商資金回台實際匯回資金約917億元,其中已申請實質投資金額為379億元,實質投資比例約41%。KPMG安侯建業呼籲台商,應趕在8月14日以前申請適用首年8%優惠稅率,若有實質投資稅率可降至4%。 財政部統計顯示,個人、企業實際匯回資金件數分別為231件、155件,匯回金額各為305億元、612億元。財政部預估,有資金匯回需求的台商,應會搶在資金專法首年最後一個月回台,首年匯回資金有望達標1,333億元,預計可誘發至少35%資金做實質投資,也就是首年會有467億元活水注入產業,助益GDP約470億元,工作機會可增加500名以上。 KPMG安侯建業全球資產配置戰略中心會計師洪銘鴻指出,台商將境外營運累積多年盈餘採專法方式匯回台灣,除一次性優惠稅率外,台商也可併用各項租稅獎勵。 舉例來說,台商匯回資金做實質投資,可併用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抵減稅負。另台商將資金挪移回台,可購置自用廠房或商辦,其營業稅進項稅額也能申請退還。 洪銘鴻表示,台商自境外轉投資公司收取的投資收益,可以考慮申請營業稅「直接扣抵法」、避免進項稅額遭稀釋。此外,企業將境外匯回資金用於支付外國公司權利金或技術服務報酬,可以列為「其他相關支出」範疇,其扣繳稅款可以申請適用免稅或是租稅協定營業利潤減免,稅率最多可以從20%降為0。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上路期間限定兩年,首年為2019年8月15日到2020年的8月14日,適用優惠稅率為8%,第二年為2020年8月15日~2021年8月14日,適用優惠稅率為10%。若是有實質投資計畫並完成,其稅負可以退還半數。(新聞來源:工商時報─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