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員成賭博網幫兇,新光銀挨罰400萬元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公布最新裁罰案,指出新光銀行在辦理開戶及匯款作業時,有未落實確認客戶身份的洗錢防制缺失,並發生多筆逾50萬元的大額通貨交易未依規定向調查局申報疏失,依違反金控及銀行內控稽核制度辦法核處400萬元罰鍰。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新光銀在辦理洗錢防制作業有2大缺失。首先,在辦理開戶作業及匯款作業時,有未落實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情況,且辦理防制洗錢作業與匯款相關作業時,亦未妥適持續監控帳戶或交易作業等缺失。
據了解,刑事局於2017年11月破獲違法賭博網站吸金案,調查發現新光銀有女行員因與嫌犯熟識,涉嫌幫忙嫌犯開設人頭帳戶、甚至協助轉匯薪資,成為賭博吸金幫兇。莊琇媛表示,此狀況顯示銀行開戶流程未做好KYC(認識你的客戶)把關。
其次,對於存款機業務、新台幣現鈔換購外幣現鈔及臨櫃存入超過50萬元的大額通貨交易,新光銀未建立監控標準作業程序、未確實執行相關規定,以致於在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間,發生多起未依規定向調查局申報的不同型態缺失。
莊琇媛表示,由於漏申報筆數眾多,顯示上述作業缺失並非個案,有未妥適建立、未確實執行防制洗錢作業相關內控制度狀況,故依據違反金控及銀行內控稽核制度規定,裁罰新光銀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