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八仙!過去遭侯友宜有罪推定甩鍋 八仙樂園今二審再度獲判免賠

八仙樂園   圖 : 翻攝自八仙樂園臉書
八仙樂園 圖 : 翻攝自八仙樂園臉書

[Newtalk新聞] 2015年的八仙樂園塵爆案,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傷,逾400多名受害者陸針對瑞博公司、玩色創意、呂忠吉與八仙樂園負責人等人提出民事求償,二審在近年陸續進行。今日又有一起訴訟或二審宣判,值得注意的是,該案在一審曾判處八仙樂園須賠償,是眾多訴訟之中,八仙公司遭判賠首例,不過,今日二審隨即改判八仙公司免賠,認定出租場地的八仙與事件無因果關係。

就黃姓女傷者求償案,判決主辦的瑞博公司與八仙樂園等6被告,須賠償黃姓傷者共602萬元,是首起八仙公司遭判賠首例。不過今(17)日二審高等法院上午宣判,認為八仙公司就事故發生危險無預見可能性,事故也與出租場地的八仙無因果關係,改判免賠。

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於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時發生粉塵爆炸意外事故,造成15人死亡、471人輕重傷。八仙粉塵爆炸案發生後,當時還是新北市副市長的侯友宜卻未在第一時間指責活動負責人呂忠吉,而是隨即將炮口對向萬海航運少主、八仙樂園負責人陳柏廷,指其神隱一句道歉也沒有,「你的良心何在?」,更曾在媒體前撂話稱「八仙負責人!別想八仙過海」,痛斥陳柏廷一億元的愛心捐款,市府不屑。

八仙塵爆案經士林地檢署偵辦後,在2019年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活動負責人呂忠吉;八仙樂園負責人陳柏廷、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等8人獲不起訴處分。

逾400名死者家屬與傷者後續依法提起民事求償訴訟,向玩色、瑞博、呂忠吉及八仙樂園提出賠償責任,去年10月有2案獲二審宣判,提出求償訴訟的分別為燒傷面積58%的楊姓被害人與燒傷面積達70%的簡姓被害人,兩人提出求償訴訟後,一審士林地院皆宣判玩色創意、瑞博公司須賠償,而八仙樂園皆無須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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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再度有一起八仙塵暴案件經二審判決,全身43%有二、三度燒燙傷的黃姓女子及父母提起求償訴訟,值得注意的是,該案在一審士林地院判處主辦的玩色創意、瑞博公司及負責人呂忠吉、八仙、時任總經理陳慧穎等應連帶賠償黃女512萬多元,今二審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八仙並非彩色派對的共同舉辦人,並無消保法企業經營者的賠償責任,改判呂忠吉和玩色2公司應連帶賠償黃女512萬多元,玩色2公司還須各賠償30萬元共60萬元,出租場地的八仙無因果關係,改判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八仙樂園曾是全台最大水上樂園,事發過後停業至今,每到炎熱夏天就有民眾向新北市府喊出「還我八仙」,但是隔逾7年,八仙樂園原址已如廢墟,重啟難度近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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