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總公司遷移湖口辦公 個別董事提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台灣農林(2913)個別董事久津實業11月28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提出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禁止台灣農林於公司章程修訂總公司所在地前,遷移至新竹湖口辦公;而農林1日重訊說明,已獲法院通知,即與法律顧問研議,進行後續因應措施,以保障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

農林指出,為營運需要已於111年9月14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出售南港辦公大樓,並約定於當年度12月底前完成點交。為符合法令及章程規範選定台北市為公司登記地址並獲經濟部核准登記在案。

至於辦公地點鑑於須於年底前完成點交,勢必另尋合適的辦公地點,考量對公司最大利益及辦公場所的合法性,將暫時遷移至新竹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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