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繳銷、報廢線上辦 便利

為提供民眾更完善的便捷服務,公路總局在監理服務網推出車牌報廢繳銷線上服務,各式機車、自用小型車都可以直接在「監理服務網」進行線上報廢或繳銷登記,車主只需線上提出報廢或繳銷申請,同時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並於十日內將車牌寄回監理所(站)即可完成。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條第四項規定:「報廢之汽車,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領照使用」,也就是說,車子一旦辦理報廢登記完成,將無法再重新領牌使用!若該車只是暫時不使用,日後還有領牌使用的可能性,就建議先辦理「繳銷」;而如果確定車體已不堪使用、無重新領牌的可能,則辦理「報廢」。

高市所提醒,無論是辦理繳銷還是報廢,無牌照的汽(機)車皆不可再行駛於道路或停置在道路停車格!另外,若於線上申辦登記完成後,系統同時會寄送報廢證明,供車主留存或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而車體部分,則需車主逕洽環保回收廠商協助處理(環保局專線○八○○○八五七一七)。相關資訊歡迎至「監理服務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