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中小企綠電底價過低業者有異見 台糖調高近2成

台糖招租光電土地要求其中3成綠電要賣給中小企業,原本媒合底價設定3.6元,但與各公協會溝通後,考量公平性決定提高。(圖/台糖提供)
台糖招租光電土地要求其中3成綠電要賣給中小企業,原本媒合底價設定3.6元,但與各公協會溝通後,考量公平性決定提高。(圖/台糖提供)

台糖招租光電土地預計2023年發電,其中3成綠電要賣給中小企業,但近日收到太陽光電業者不同意見後,決定重修競標規則。其中最重要的是把媒合底價從原本設計3.6元,一舉調升到4.3元,調幅近2成。理由是,企業出口有碳中和需求,是自己該負擔成本,如價格與賣給台電的差距過大,形同變相補貼中小企業,長久有不公平問題。

為了不讓綠電讓大公司吃掉,台糖日前預告釋出逾500公頃林相不佳土地,要給民間租用建置太陽光電,規劃2023年底前陸續併網,可釋出逾1億度綠電,契約中並會約定,業者3成發電要提供給中小企業購買。

台糖說,已公告屏東、高雄、台南、嘉義、南投等6縣市的林相不佳土地,租做光電區。到時民間發電業者,須把3成會拿到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媒合販售,剩下7成才能賣給台電或用電大戶。

不過,近日台糖在聽取各公協會建言,並與經濟部審慎評估後,決定重新修改標租規則,調整綠電媒合底價與完工期程。其中底價將從原本的每度3.6元,一舉調升至4.3元。完工期程則改為決標次日起,依案場潛在裝置容量大小,於18至24個月內完成併網。

為何底價調升近2成?台糖說明,是為增加綠電交易公平性及合理性。因為目前光電業者發電走台電FIT(躉購)管道,每度可賣到4.5到4.6元,甚至賣大企業還有5元以上。如果底價只訂3.6元,形同業者補貼中小企業,而其一次買5年,甚至10年、20年,長久會形成不公平現象。

台糖進一步說,中小企業出口,被要求碳中和責任,是自己要負擔的成本,不該有不當「套利」行為,因此經與主管機關研議後,決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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