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物價漲幅未達門檻 明年綜所稅免稅額不變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財政部公告明年(2023年)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因2022年的物價漲幅未達3%法定調整門檻,因此免稅與扣除額仍維持現狀不變,一般免稅額仍是9.2萬元、單身者標準扣除額仍為12.4萬元。在物價連番漲時期,受限未達3%法定調整門檻,也讓民眾、立委討論度高。

而今年綜所稅退稅進入最後一波,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3批退稅日期為111年12月30日,該局符合第3批退稅案件計1.7萬餘件,退稅總金額達2.6億餘元。

該局說明,本批次退稅對象為納稅義務人111年5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間,辦理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繳稅或不補不退及111年7月1日以後逾期申報,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之案件。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結算申報時採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將於111年12月30日直接撥入指定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採現金退稅者,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受退稅人可於112年3月3日前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另退稅金額未滿5000元者,亦可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印章,至台灣銀行台北市各營業單位兌領現金。

該局呼籲,為節省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的時間,建議可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選擇省時、安全又便利的直撥轉帳退稅,除退稅款可於退稅當日入帳外,更可節省奔波金融機構兌領時間。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也同樣表示,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最後一批(第3批)退稅,將於111年12月30日當日直撥轉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或寄出退稅憑單,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該局指出,本批退稅包含逾期申報的退稅案件,或原來已經申報繳納,經核定後有溢繳的納稅義務人。不論金額大小,國稅局將主動把溢繳的稅退還!若採用退稅憑單退稅的民眾,請儘速於112年3月3日兌領期限前,持退稅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提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