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所得憑單申報 還剩一周截止

【時報-台北電】111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的申報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同年2月6日止,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要依限完成申報。

財政部說明,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其中網路申報快速便捷,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例假日期間亦能照常申報。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欲採網路申報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111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並完成安裝。

財政部表示,2月6日前如期向稽徵機關申報之111年度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得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如需該等所得資料,可於4月28日至5月31日直接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詢,如有取得該等憑單之需求,亦可要求憑單填發單位填發。(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傅沁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