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百徽(6259)決議通過109年度私募現增發行新股案,股數不超過5770萬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一0九年度私募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截至目前為止,

本公司尚未洽定任何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不超過57,700,000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

授權董事會於一年內分次發行,預計次數不高於5次。

5.得私募額度:發行總股數不超過57,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價格,依據金管 證字第0990046878號令,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

係依定價日前一、三或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 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

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私募訂價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實際定價應經股東會

決議後,始得由董事會依股東會決議之訂價方式進行訂價。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本公司目前營運狀況、未來展望及

最近股價,由於本公司帳面仍有累積虧損,每股淨值低於面額,本次辦理私募

普通股另參考本公司股票近期於交易市場之每股市價,但因本公司目前為

全額交割股,市場上流通性不佳,為求穩健合理,按前述定價方法私募訂價不低於

參考價格之八成,此訂價雖將低於股票面額發行,但綜合考量應尚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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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股東權益的影響:因私募普通股的實際發行價格與股票面額之差額,將造成累積

虧損增加,惟因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所籌資金用途為擴大營運規模,引進策略

合作夥伴,投資或併購新事業發展,確保公司長遠營運,及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

償還借款節省利息支出,改善財務結構,以降低公司之財務經營風險等效益,對

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對股東權益應不致產生重大影響,如因前述事由致公司增加

累積虧損時,未來將視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以盈餘、或減資方式彌補虧損。前開

方式係採公司穩健經營及財務結構安全性考量方式,未採其他負債性質之籌資方式,

並已參酌主管機關法令規定,尚不致影響股東權益,故此定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擴大營運規模,引進策略合作夥伴,投資或併購新事業發展,

確保公司長遠營運,及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償還借款節省利息支出,改善財務

結構,以降低公司之財務經營風險,並衡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籌集資金之時效性

等因素,故依證交法之規定辦理私募,確有其必要性。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衡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籌集資金之時效性等因素,私募

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的時效性及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策略聯盟之長期

合作關係,惟如透過公開發行有價證券之方式籌資,恐不易於短期間順利取得所需

資金,為避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故擬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以私募方式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發行之之普通股於交付日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

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日滿三年後,擬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私募發行之普通股

公開發行及掛牌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客觀

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於股東會決議之範圍內擬請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