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淳安私募普通股5000萬股定價每股11元,應募人含敏台國際2500萬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5年度辦理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1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

(2)初步擬洽之應募人及應募股數如下:

應募人姓名 與公司之關係 應募股數

敏台國際有限公司 無 25OOO仟股

(3)其他應募人再擇定

4.私募股數或張數:5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50,000仟股為上限(面額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據本公司民國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定價日

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

成訂定之。

(2).依上述定價原則,以民國105年10月19日為定價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

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6.40、6.38元及6.16元,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分別為11.75元、11.71元及11.31元,擇前一個營業日之收盤

均價11.75元為基準。另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價格

為5.40,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則為9.92元。取二基準價格較高者,訂定參考價

格為11.75元,本次實際私募價格為11元,為參考價格11.75之 93.61% ,未低於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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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會決議之最低成數八成。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週轉金、擴大業務規模、發展新業務,以達到改善財務

結構、減少利息支出之目的。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目前尚需挹注營運資金,如透過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

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為了避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授權董事

會得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5/10/19

11.參考價格:新台幣11.7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11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

滿三年之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金額、預計

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若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

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會於前述授權範圍內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