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文曄(3036)通過辦理現增甲種特別股,額度1.35億股,暫定每股45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7/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13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暫訂新臺幣6,075,000仟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範圍為新臺幣40~60元,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45元整。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額10%,不超過13,5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發行新股總額10%,不超過13,5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額80%,不超過108,0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一、到期日:本公司甲種特別股無到期日,甲種特別股股東不得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

持有之本特別股,但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五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

收回已發行甲種特別股之全部或一部。未收回之甲種特別股,仍延續各款發行條

件之權利義務。若當年度本公司決議發放股息,截至收回日應發放之股息,按當

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

二、股息:甲種特別股股息率(年率)上限為8%,以定價基準日之五年期IRS利率+固

定加碼利率,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實際固定加碼利率授權董事長於3.0%~4.0%

之範圍內核定。五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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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設。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

五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業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

(Reuter)「PYTWDFIX」與「COSMOS3」五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

算術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

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三、股息發放:甲種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由董事會或依董事會之決議授

權董事長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

放,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

四、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完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提列法定盈餘

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當年度尚有餘額,

得優先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

五、本公司對於甲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

盈餘不足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或其他必要之考量,本公司得經董事會決議不分派

甲種特別股股息,不構成違約事由。

六、甲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決議不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

餘年度遞延償付。

七、甲種特別股股東除依第二~三款所訂之股息率領取股息外,不得參與普通股關於

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八、甲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

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均次於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

已發行流通在外特別股股份按發行價格計算之數額為限。

九、甲種特別股股東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於甲種特別股股東

會及對甲種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不利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十、甲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十一、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甲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股優先認

股權。

十二、甲種特別股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於該發行期間,除彌補虧損外不得撥充資本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並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發行價格、實際發

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實際募集金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之相關文件、上市掛牌之申請及

其他有關事項等,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之。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

機關指示修正、基於營運評估、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