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創益私募普通股6,963,637股,每股11元,應募人東洋以藥品經銷授權抵充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6/2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

定人為限。

(1)擬參與應募之內部人或關係人名單如下:

本公司選擇應募人之方式及目的,係考量對其本身及對本公司營運有相當程度

瞭解,且對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A.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法人董事暨母公司

B.張俊輝/本公司董事

(2)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股比例/與本公司之關係如

下: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前十大股東如下:

大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9%/無

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4.30%/無

南山人壽保險(股)公司/3.79%/無

富邦人壽保險(股)公司/3.00%/無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20%/無

張文怡/2.10%/無

蕭英鈞/2.01%/母公司之總經理

張文玲/1.91%/無

張文華/1.77%/無

花旗託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1.71%/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6,963,637股

5.得私募額度:依本公司109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

15,0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長一次或分二次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價格訂定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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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私募辦理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以每股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參

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

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

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

價。股價為新臺幣13.59元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每股淨值為新臺

幣1.46元。

(2)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依上述定價方式,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新台幣13.59元,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

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故本次私募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1.0元,為參考價格之

80.94%,已符合股東常會決議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公司為拓展業務、引進策略聯盟夥伴,以因應長期業務發展

需求,提昇競爭力,創造公司最大的經營價值並使股東權益最大化。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拓展業務、引進策略聯盟夥伴,如透過公開募集

發行有價證券方式恐不易達成上述目的;且考量籌集資本之機動性、時效性及發行

成本等,故擬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採用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06/29

11.參考價格:新臺幣13.5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臺幣1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外,

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且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

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預計募集金額為新臺幣76,600,007元,應募人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預計

以藥品經銷合約授權新臺幣70,000,000元作價抵充出資數額,不足1股部份擬以現金方

式補足。

(2)本次私募繳款期間將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三條第二

項規定,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或價款收足。

(3)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權利、義務或任何與本次私募普通股有關之未盡

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示或法令修改而需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