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收入要課稅了! 綠委籲財政部訂課稅指引問答

立委邱志偉7日於立法院召開「網紅收入樣態多 簡便稅制快上工」記者會,財政部等單位與會。(邱志偉辦公室提供)
立委邱志偉7日於立法院召開「網紅收入樣態多 簡便稅制快上工」記者會,財政部等單位與會。(邱志偉辦公室提供)

網紅小心收入要課稅了!立委邱志偉今(7)日於立法院召開「網紅收入樣態多 簡便稅制快上工」記者會,敦促財政部在4月底前、5月報稅季前儘速公布網紅「課稅指引問答」,簡化稅務規範並加網紅強稅務教育,財政部並應儘速就草案邀請網紅、稅局、會計單位、社群平台(直播平台)、學者等,共同檢視草案與實務的適切性,以利網紅和稅局有所遵循。

邱志偉指出,2017年11月,網紅小玉在其頻道出示明細,透露當年前九月間共賺進342萬餘元,後遭國稅局追繳46萬餘元,社會從此開啟網紅課稅討論。此案凸顯我國稅制對於新興產業的疏漏,而國稅局當時在缺乏對於網紅產業生態的認識下,也僅能呼籲網紅誠實報稅,相關規範指引缺乏,讓眾多網紅無所適從。

邱志偉表示,按我國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個人綜合所得有十大類,並各有其收入、成本及必要費用的計算方式。民眾比較知道的,除「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外,另具規模的網紅,自行成立公司、工作室,加上符合營利事業門檻,還要申請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超過20萬元還要開立發票,每年依規定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邱志偉認為,目前網紅收入途徑日益多元化,若沒有成立公司、工作室,尤其是奈米網紅、微網紅、小型網紅(網路統計數字,擁有1千以上、30萬以下粉絲)不在少數,而收入類型的界定可能受個別契約關係和交易模式的影響。例如,他們可能透過拍攝和錄製影片賺取廣告收入、平台支薪、進行直播帶貨、銷售周邊商品、接案通告、接受贊助和代言等方式獲得收入,還有可能收到粉絲的打賞或斗內(Donate),或者實物給付。因此,如何計算這些收入?如何繳納稅款?對稅務單位來說,現行法律如何應對,實務上如何徵稅,都成為一大挑戰。

廣告

邱志偉參閱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後指出,報告主要針對網紅的所得來源認定、所得歸類、成本費用以及稅源掌握機制等方面進行分析。強調我國現行的所得稅法和相關法令已足以應對網紅的課稅問題,無需進行修法,並呼籲財政部應當制定網紅課稅須知並公布。然而,邱志偉認為稅法後續執行,仍需要財政部進一步細緻化,且其是否足以因應也有待觀察。值得一提的是,有關討論,目前僅限於財政部內部而已。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倪麗心表示,後續將蒐集各界意見及參考委外研究報告「網紅獲利模式與研訂綜所稅課稅規範之探討」,儘速研議訂定相關課稅指引,並請各地區國稅局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以利網紅及各界遵循。

邱志偉強調,網紅收入來自八大類課稅面臨四大問題,包括稅務透明度,稅務規範例如境內外如何課稅;稅務合規性,及稅務申報等問題。他希望儘速提出課稅指引問答,簡化稅務規範、加強稅務教育,邀相關單位座談。

他認為,一旦「課稅指引問答」公告,將有助於釐清疑義,使眾網紅納稅人和稅徵機關更容易遵循,從而在稽徵實務上盡可能達到一致性。希望財政部能盡快公布指引問答草案,並隨後召開草案座談會,確保草案更加符合實務情況,便利網紅履行納稅義務,讓課稅指引問答如期在4月底、5月報稅季前正式上路。

更多中時新聞網報導
939、940便宜大碗 愛嘗試的她這次不變心 談919「光想就很甜」 續抱2理由曝光
從00713看高股息生死鬥 第3大淪第5大 仍再創52元天價 分析師「王牌在手 越漲越要買」
台股大漲300點 外資扯後腿 「這檔電子股」一度跌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