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賣家注意 未來進口不適用小額免稅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16年 6月22日電)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初審通過關稅法修正草案,頻繁進口海空運貨物將比照郵包,不適用3000元以下免稅規定。從國外頻繁批貨回台販售的賣家,以後不能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稅負。
跨境電子商務已成國際趨勢,不少人自跨境電商網站購買海外商品,更有人做起海外網購生意,從海外批貨回台販售。
關務署表示,針對低價快遞貨物進口,現行關稅法訂有進口完稅價格在新台幣3000元以下免稅的規定,但有不肖業者鑽法令漏洞,將大包裹「化整為零」,分拆成數個小包裹,藉此規避稅負,也對國內網購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
關務署指出,為避免稅基流失,世界各國皆對跨境網購物品研議課稅機制,對於採化整為零頻繁進口者,取消完稅價格3000元以下免稅規定。
根據草案規定,所謂「進口次數頻繁」,指的是進口包裹由同一發貨人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收貨人, 1個月內達2次以上,或半年內達6次以上,超過此門檻,即使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3000元以下,仍要課稅。
關務署指出,本次修法通過後,未來將優先針對有化整為零的情形進行取締。對於民眾偶爾自海外網購、或是收受親友寄來的包裹,影響不大。此外,現行進口郵包法規中已排除「進口次數頻繁」適用免稅規定,此次修法,主要是將其擴大至海、空運頻繁進口的快遞貨物,也排除適用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