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CBAM首次申報 月底到期

【時報-台北電】歐盟通過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首次申報在即,臺灣輸歐受管制產品的企業,包含製造商及代理商,1月底前須提交2023年第四季資料給歐盟進口商,由歐方提交CBAM報告進行統一申報作業。由於仍在試行之初,歐盟給予較多可修正期限,但業者若未依規定申報仍直接面臨罰款。

經濟部6日指出,過渡期出口被歐盟納管的產品每季皆須在一個月內進行申報,1月底是第一次申報的期限,而今年上半年兩次的申報資料為1月31日、4月30日,仍可在7月底前修正,其後各期的修正期限為每季後的兩個月內。

歐盟宣布CBAM於2023年10月起至2025年底進入過渡期,2026年起正式課徵碳邊境稅;過渡期間,若未依規定進行CBAM申報,將依每噸碳排10至50歐元進行罰款。經濟部貿易署強調,雖然處罰的對象是申報人的歐盟進口商,但臺灣出口業者不能不做,減碳執行力已列為出口關鍵,直接影響台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條件。

對於CBAM申報,貿易署為企業規劃4步驟:一、先確認產品出口稅則編號,二、釐清並製作製程地圖,三、確認製程設備,四、最後填寫申報表格,完成4步驟且不須要經過第三方查證,可以適用於絕大部份的出口商。

CBAM新法與企業減碳成效有關,盤點碳排的市場需求大,卻有真假顧問打著旗號混淆市場,環境部依「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上,提供目前取得環境部查驗機構許可證名單的合格查驗機構,計有台灣德國萊因技術監護顧問等14家公司。(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陳碧芬/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