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記者許方達/綜合報導美國聯邦檢察官證實,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以「前所未有的規模」違反美國反洗錢法及制裁法,將被判處36個月監禁並支付5000萬美元罰款。綜合外媒報導,趙長鵬去年11月和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議,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和制裁法,未通報與巴勒斯坦激進團體哈瑪斯(Hamas)、蓋達組織(al Qaeda)、伊斯蘭國(ISIS)等恐怖組織,共超過10萬筆可疑交易。趙長鵬最終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換取幣安持續在美國營運的資格,同時支付43億美元(約新台幣1349億)鉅額罰金及賠償金。檢方向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提出,考量趙長鵬的行為對美國金融體系與國家安全的影響,建議法官對趙長鵬判處高於指導方針的36個月監禁。此前,根據美國判刑指南,外界認為趙長鵬面臨的建議刑期大約落在12至18個月。對此,趙長鵬的律師反駁檢方並重申,「趙長鵬應該被判處緩刑、而非監禁」。其律師團隊強調,趙長鵬不僅主動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飛抵美國認罪,且在過去幾年中,積極參與各項慈善活動,表現出對犯下的錯誤悔悟之意。美國西雅圖聯邦法官瓊斯(Richard A. Jones)將於下週二(30日)聽取雙方意見
日 期:2024年04月26日公司名稱:開發金(2883)主 旨:開發金代子公司凱基人壽董事會決議取得Stonepeak Infrastructure Fund V LP發言人:潘玲嬌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Stonepeak Infrastructure Fund V LP;基礎建設基金2.事實發生日:113/04/26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2. 每單位價格 :不適用3. 總金額:不超過5,000萬美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Stonepeak Associates V LP與本公司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