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碳稅務局不再主動寄送房屋稅紙本繳納證明

【記者林玉芬南投報導】縣府稅務局表示,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 112年起房屋稅徵期結束後,以非長期約定轉帳方式繳稅,例如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下載行動支付APP等方式繳稅者,該局將不另行寄發紙本繳納證明。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如需要房屋稅繳納證明,可向該局及所屬埔里、竹山分局申請核發,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online-service/e-tax-document)線上申請;另外,還可以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ap.tax.nat.gov.tw/PEFLRX/Ept_Login)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納證明,申請完成後,稅務局每年會主動傳送電子繳納證明,民眾可自行下載保存,省時又便利。
稅務局又說,納稅義務人如使用長期約定存款帳戶轉帳繳納,本年度仍會主動寄發紙本轉帳繳納證明。民眾如有房屋稅相關問題,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