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教育部修正契約範本 學校午餐未使用國產肉品將重罰

【時報-台北電】為避免學生吃到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教育部修正完成「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規範學校午餐一律採用國產在地優良肉品,並增列未使用國產肉品與加重混充或假冒產品供貨不實之罰則,以確保學生食的安全。

教育部同時已通函各縣市督導所轄學校以新版契約範本辦理招標,已訂約之學校可依契約範本第16條規定辦理契約變更或以「附約」增加約款方式以為因應。

教育部表示,配合「食安五環」政策,推動學校使用國產食材,明年起補助學校採用三章一Q食材經費由每人每天3.5元提升為6元,一年加碼補助8億元,總預算投入20億,讓學生吃得可口、營養及健康。

教育部說,這次契約範本修正重點為規範肉類與蛋類一律採用國產在地具三章一Q之產品;肉類加工(再製)品,應採用「肉品原料來源」為國產在地之優良產品。

同時,新增未使用國產在地肉品(含加工品)記點15-20點之罰則,另將廠商有混充或假冒產品供貨不實情節,加重罰則記點由10點增加至15-20點。前述15-20點罰則為契約範本各項罰則中最重,如情節嚴重更可終止契約。

教育部表示,將積極配合食安五環政策,強化校園食品及餐飲衛生管理機制,落實學校衛生法揭示健康飲食教育精神,使學生了解食材來源,理解在地食材與飲食文化,並與相關部會會持續為校園食品安全把關,保障學生健康與權益。(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林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