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員工下班後跑外送?勞動局:工作規則不可訂禁止兼職條款

【時報-台北電】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若企業與員工協議減班休息,員工可額外兼職,如擔任美食外送員、到早餐店打工等,但有些公司會禁止員工兼職,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工作規則不可訂定工作時間以外禁止兼職條款。

陳信瑜說明,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本屬於員工可自行支配的時間,應尊重員工可自由選擇運用,為保障勞雇雙方的權利,可適度且合理規範兼職行為,而員工下班後兼職其他工作,也不應導致正常工作時間時精神不濟、造成業務疏失。

陳信瑜表示,另也應避免兼職的工作與原來職務相同或具高度相關性,可能與公司產生利益衝突的疑慮等情形;若兼職影響勞動契約之履行而發生爭議時,則應於個案中具體客觀認定。

陳信瑜呼籲,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針對工時、休息、休假、工資、津貼及獎金、紀律、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受僱及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福利措施等相關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

勞動局強調,內容須合理且具體明確,並符合法令規定,不得濫用權利,如員工對於工作規則有疑問,雇主也應逐一說明,避免勞資雙方認知有落差,導致爭議發生。(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邱琮皓)